一、前言
孟子在一定程度上繼承了子思天道觀,即將子思之「誠」及「天」與「人」之道等思想,延續及發展,故要完全明白孟子之天道觀,必須要了解其思想來源,即子思之相關論述。子思對人性的探討相當深入,其於《性自命出》說:「性自命出,命自天降,道始于情,情生于性。」天命是人性的根源,人性是受天命托付而成,這即是子思提出的人性本原。其所提出的「德之五行」,是孟子性善四端之基礎,亦是將天道與人道繫於一的元素之一。「誠者天之道也;誠者人之道也;誠者不勉而中,不思而得,從容中道,聖人也;誠之者擇善而固執之者也。」(《中庸》)子思作中庸亦說,「誠」人道以外還兼天道。人道只人生道德;天道指宇宙本體,「誠」即是天道亦是人道,是天的真理,也是人應行的道理。
二、天道與人道
「誠者,天之道也;思誠者,人之道也。」(《離婁上》)在這裡「天之道」,指的是天的道理,即「誠」;而後面「人之道」即是人應該施行的道理。從這段話,可以看出孟子將天的旨意與人的行為相扣於一,但並非指天意等於人意,而是指人意要遵照著天意而行。在孟子的這段話:「天不言,以行與事示之而已矣。」(《萬章上》)則是天意的具體體現,即是當人的行為符合天意時,就是將天意具體化。我以為天道是抽象;人道是具體,即「天」乃最高標準、思維之形,「人」則是將思維具體表現之管道。
孟子的天大致可分為五種:「形體之天」、「自然之天」、「主宰之天」、「命運之天」及「義理之天」。以下為五項之論述。
1.形體之天
「天油然作雲,沛然下雨,則苗浡然興之矣。」(《梁惠王下》)
「天之高也,星辰之遠也。」(《離婁下》)
在這裡孟子提及的「天」,乃實際之天,即景色,肉眼所能看見的天之形象。故非孟子所提之「天意」。
2.自然之天
「天下有道,小德投大德,小賢役大賢;天下無道,小役大,弱役強;斯二者,天也。順天者存,逆天者亡。」(《離樓上》)
「天之生此民也,使先知覺後知。」(《萬章上》)
上述,孟子提到的天,主要是指自然現象的天,強調自然的規律,與形體的天最不同的是,其包含了「地」之現象,即天與地之自然環境與規律的自然事實。
3.主宰之天
「然則舜有天下也,孰與之?曰:天與之。」(《萬章上》)
「繼世以有天下,天之所廢,必若傑、紂也。」(《萬章上》)
孟子認為天下的統治權,是由天所決定,非人力所能干涉,故孟子回答萬章所問「舜之天下」誰給的,孟子答「天」。所以從這裡能看出,孟子看重天意,強調天的主權性。
4.命運之天
「君子創業垂統,為可繼也;若夫成功,則天也。」(《梁惠王下》)
「吾之不遇魯侯,天也。臧氏之子,焉能使予不遇哉。」(《梁惠王下》)
這裡的天,指的是人生中遭遇之事,且是無法以人的方式解釋原由,即是「命運」。孟子眼裡,其跟主宰之天最大差異是,主宰之天是合理的發生,乃有原因之事,是天意合理的展現;然命運之天則是,無跡可尋,乃不合理之際遇。
5.義理之天
「盡其心者,知其性也;知其性,則知天矣。存其心,養其性,所以事天也。殀壽不貳,修身以俟之,所以立命也。」(《盡心上》)
孟子對天有多層面的解釋,我以為孟子的天道觀裡面最重要之「天」,即是義理之天。此「天」,即是天之真理,是天道觀的核心,也是天道與人道的關係,亦是人之行為準則。上述內容更是展現孟子所認為的「天」與「人」的關係,即當個人充分的發展本心,就能知道自身的本性;當自身了解人之本性時,就能知道天道的本意。我以為孟子之意是,人道來自於天道,故了解天道,須先了解人道,而人道本質為「心」與「性」。心,人之意識,肉身之主宰;性,心所具備之理,即天的道理,故了解「心」與「性」,就能明白天道,發現真理。
三、正命
「莫非命也,順受其正。是故知命者,不立乎巖牆之下。盡其道而死者,正命也;桎梏死者,非正命也。」(《盡心上》)這段話的意思為,人的禍福,沒有一樣不是天命,人只要順受此正命就是了。所以知道正命的人,不站立於將要傾倒的牆下。進了正道而死的,就是正命,犯下罪身囹圄入而死的,就不是正命了。從上述來看,大致可了解孟子的正命為何。正命,就是順天意而活,即是知道「天」托付己身之旨意並貫徹到底,反之,即是非正命。然在孟子眼裡的非正命,是指罪等違背善之行為。孟子的正命連結了天道與人道的關係,且以善端當作實行正命之具體管道。
四、反宿命
孟子是反對宿命的,其可分為兩部分:「故天將降大任於是人也,必先苦其心志,勞其筋骨,餓其體膚,空乏其身,行拂亂其所為,所以動心忍性,曾益其所不能。人恆過,然後能改;困於心,衡於慮,而後作;徵於色,發於聲,而後喻。入則無法家拂士,出則無敵國外患者,國恆亡。然後知生於憂患而死於安樂也。」(《告子下》),及「賊仁者,謂之賊;賊義者,謂之殘。殘賊之人謂之一夫。聞誅一夫紂矣,未聞弒君也。」(《梁惠王下》)。第一部分是對人生的態度,人自出生以來,生活就貧苦、困難或環境不如意等,孟子認為這些事情的發生,並非是宿命,而是「天」要磨練人,提升他的心智與能力,以完成「天」所托付之責任,即天意。第二部分,則是從階級的關係來討論,即是君臣關係並非永恆不變,若君主不遵行天意,則臣子、人民有權將其推翻,這一方面是告誡上位者,其君權來自於天,一方面也是提醒下位者,從屬關係,非宿命,乃是天意,只要上位者是不遵行天意的,即可將之誅罰,意即「替天行道」。
綜觀上述內容,孟子對人生態度與政治從屬關係的看法,可以讓我們了解,孟子固然肯定「天」的主權性;但也強調「人」的主動性,故孟子是不贊成「宿命」,他認為雖然我們無法改變天意,但我們要盡所能的活出人生,即「盡人事聽天命」。
五、小結
孟子的天道觀,我以為可分為三個層面,即「天」、「人」、「政治」。「天」與「人」的部分,強調兩者間的關係,一方面主張天的主權性、天的真理;另一方面,也強調人的主動性,同時也解釋了人性從何來,須以甚麼為道德準則。「政治」方面,孟子提出了,君主之權,乃天之授予,當君主行為,不符合天道時,則臣民,可將之推翻,認為君權是由天掌管,由天廢立,是透過環境之現象,來證明天意為何。
雖孟子是兩千多年前的人物,其理論也非全然認同;但其見識,仍有其獨到之處,是建立中華文化獨有的特色及道德規範不可或缺的一環。
六、參考書目
A 文獻資料
張有池 編
2001
《四書讀本》,台北:智楊出版社。
B 專書
侯外廬
1957 《中國思想通史》,北京:人民出版社。
王壽南
1978 《中國歷代思想家》,台北:台灣商務印書館。
王雲五
1987 《中國理學史》,台北:台灣商務印書館。
杜振虎
2013 《中外思想史》,西安:峽西師範大學出版總社。
朱榮智
2006 《孟子新論》,台北:國立編譯館。
許宗興
1989 《孟子的哲學》,台北:台灣商務印書館。
錢 穆
2001 《中國思想史》,台北:蘭台出版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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