始於墨子
其強調"以質救文",認為當時周文、禮樂,已趨於形式,其質已喪失,
故反對禮樂等繁複制度與儀式,提倡節葬等反禮樂之論。
墨家提出兼愛非攻,以為救當世之道。
二、生活方式:以自苦為極之典範
三、交利、兼愛:兼愛,則交利(其強調"愛彼如己",是為了能達到彼此的利益;當愛他人如己時,就不會行危害他人之行為,
故以"利"為最大原則,亦是中國最早之"功利主義"雛形),其認為,世界的亂源是因"無兼愛",
故為了交相利,須以兼愛為本,進而達到非攻 (攻,違反天意、勞民傷財)
四、天道:1.天志:天欲義,而惡不義,尊天意,則國富民強。 故天意、兼愛,能賞善罰惡。
2.明鬼:相信鬼神的存在,且能賞善罰惡(墨子認為,鬼神存在與賞善罰惡之觀念是一種治理方法,能威攝君主、人民,使其從善。其概念亦是"功利主義"的體現之一)。
3.非命:否定命定,認為努力可以改變命運。
4.三表法:是一種論證法,其分為三方面,本之者(探究本質、史實)、原之者(推究,情境、情實)、用之者(實踐人情,即刑法政令)。
5.有命:認為出身平富貴賤、壽命,乃命定
五、政治思想:認為禮樂已崩壞,須以質救文,解決之道,乃兼愛非攻,以交相利。終極觀念,天志、法儀;非通過個人修養,乃是外在權威。
1.權威主義:天志、法儀、尚同(百姓→百官→天子→天)、明鬼
2.功利主義:兼愛、交利
3.樸實無華:節用、節葬、非樂非儒
※ 仁(體愛),義(助天下)
※ 尚賢(選賢,政之本)
六、教育觀:1.目標 :救世濟人
2.原則:強聒說教,窮究原委
3.方法:認知→傳授法、推論法、求證法、感應法
實踐→目標確定,以身作則、注重環境、觀察動機
七、墨辯(墨學邏輯)
1.當代名家對比:
道家:莊子→合同異→齊物論:心之去執,不須求齊,萬物各歸其,功夫去執。
墨家:墨子→小同異:萬物相對差異、大同異→萬物皆有存,乃天地一體。
名家:惠施、公孫龍→合同異:泛受萬物天地體。
→指物論:物莫非指,而指(名詞)非指(實質)。→名詞無法詮釋(代表)實質。
→白馬論:白馬非馬。堅白論:離堅(觸覺)與白(視覺),二者可分離,可同時存在。
八、墨儒比較
墨家→ | 兼愛 | 節葬(典型:大禹) | 非樂 | 非命 | 人格天(重利) | 外在權威 |
儒家→ | 推愛(別愛) | 葬禮(典型:周公) | 重禮樂 | 有命 | 義理天(重義) | 主體修養 |
九、墨學價值
1.凸顯天志、法儀的超越理想
2.摩頂放踵的救世典範
3.兼愛交相利的現實關懷
十、思想限制
1.天志、法儀,只超越而不內在,流於外在權威;缺乏主體自覺與修養
2.只重互利,忽略生命對美善價值的追求→功利主義
3.摩頂放踵,缺乏人性安撫,流於個人氣魄承擔,無法以理帥氣,可大可久→無法長存